「諸子均分」繼承制度 導致「富不過三代」?

市值超過3,000億元的新鴻基地產公司 ( 下稱「新地」) 較早前公布,控股股東郭氏家族基金重組,長子郭炳湘不是受益人之一。郭氏家族三兄弟,若均分家族持有的42.9%新地股權,每人約有500億元。

其實郭炳湘早前便曾打官司爭取自己在新地的地位。據法庭入稟狀資料,郭炳湘早於2007年中開始便跟其弟郭炳江及郭炳聯因公司事務而起爭拗,及後郭炳湘被指患上躁狂抑鬱症,新地2008年2月將他停職,郭炳湘入稟法院,控告兩胞弟誹謗及索償。

平分產權種下爭產禍端
老字號家族企業因家產而鬧上法庭是十分普遍的事,例如福臨門、蓮香樓、梁蘇記、甄沾記,以及較早前成為大眾茶餘飯後話題的鏞記。鏞記蜚聲國際,早在1968年已被《財富雜誌》選為世界15大食府,屹立中環近七十年,是香港一個傳奇。鏞記的創辦人甘穗煇,據悉最不願看見後人爭產,他將鏞記交由長子甘健成和次子甘琨禮合力接掌,兩人各佔45%股權。然而平分產權及治理權卻是種下爭產的災禍性結構。新地是否也是犯了同樣的錯誤?

在2002年,曾有記者訪問鏞記第二代其中一位掌門人甘琨禮:「想過鏞記開分店,和哥哥分庭抗禮嗎?」甘琨禮爽快地回答:「兄弟同心,其利斷金!」 然而,當事人明知兄弟同心的威力,但家族企業卻是一塊寶玉,以玉斷金很困難。中國人說,富不過三代,因為很多「富二代」不同心,寧為玉碎,不作瓦全。

日本「單子繼承制度」令富過三代 
鄭宏泰及黃紹倫在香港大學香港人文社會研究所近期出版的《華人家族企業傳承研究》一書中指出,學術界一直提及,華人社會因為採取「諸子均分」( Equal Inheritance ) 的繼承制度,導致「富不過三代」。相反,日本的「單子繼承制度」( Primogeniture ) 卻容易產生經歷數百年而不衰的老店。( 頁98 )

日本的家族並不以血緣為基礎。日本家族企業在選擇繼承人時,會選擇最優秀的子女繼承。如果親生子女沒有適合的,就會選擇養子來繼承,而其中不少又是養子,又是女婿,稱為「婿養子」。如松下電器公司的創始人松下幸之助就將公司交給了婿養子松下正治 ( 本姓平田 );豐田汽車公司的第一任社長豐田利三郎 ( 本姓兒玉 ),也是豐田家族第一代企業主豐田左吉的婿養子。(《民營經濟報》2009年12月30日《日本家族企業如何「富過三代」》)

家族控制產權有利長遠規畫及投資
現代企業的管理理論強調專業管理層的重要性,血脈不代表管理及發展的才能。然而,專業管理層未必有長遠眼光,很可能只追求短期利潤回報,家族控制產權其實有很大的好處,就是有可能作出短期不利但長遠有利的規畫及投資。事實上,能夠形成日本百年老店的關鍵原因,其實也是才能的著重,甚至願意將外人收歸本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