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超長工時問題 - 信報


  在國際反疲勞死日中,立法會討論設立最低工資及最高工時動議,九成直選議員贊成,不過,在分組點票中,功能組別以十一票比十六票被否決。動議指 出,低學歷、低技術工人工時長,工資已低至極不合理水平。工人階級缺乏議價能力,議價完全掌握在資方手上,市場失去自由調節能力。未說的話是,工人慘被無 良僱主剝削,要由有良知的直選議員以政治力量參與議價,落實立法保障。

  然而,直選議員想不到的或是避而不談的是,以政治力量參與議 價能夠達成良好願望嗎?有趣的是,兩份主要左派報章社評都不表贊同。他們都提出,歐美福利國家多年實行最高工時及最低工資的後果是,生產成本增加,投資外 移,就業職位減少。如果職位外流,工人只能惡性競爭,令這等法例形同虛設。另外,由於香港工資及其他成本較高,工序外移、勞工替代(以資本購置提高生產率 的設備或管理方法取代勞工)及消費北上(離港消費,避過較昂貴的香港本地消費)的趨勢將因這等法例變本加厲,結果是「保了工資丟了飯碗」。勞工問題行政解 決不了,最好還是由市場釐定。

  動議失敗了,工時太長問題是否也就不了了之?

 

港人工時全球稱冠

 

  究竟香港長工時問題有多嚴重?諷刺的是,港人的超長工時成為香港商業效率最強的競爭力。根據國際管理發展研究所(IMD)發表的《二○○四年世界競爭力年報》,香港人在二○○三年的平均工作時數達二千三百九十八小時,世界排行第一!

   香港交通運輸業職工聯合會在二至四月所進行的一項「職業司機職業安全健康」調查亦顯示,職業司機中有百分之二十七平均每天工作十二小時或以上,長工時已 經轉化為司機以至公眾的危險。而美國運通調查顯示,香港有錢人平均每天也工作九點二小時,工作時間較全球十一個地區長。

  可見,長工時在香港是跨階級的。這個現象的其中一個成因是由於在亞洲金融風暴後,鄰近地區的貨幣都貶值,香港面對極大的競爭壓力。香港的工資並無大幅回落而增加競爭力,一個人的工資保持了,但卻要額外處理另外半個人的工作量,於是造成工時增加的現象。

  在九七年第二季,香港就業人士工時中位數為四十五小時,每周工時超過六十小時的就業人口有四十四萬人,佔整體就業人口百分之十四。到今年第二季,有關的數據分別升至四十八小時、七十五萬人及百分之二十三。

   除了和工作直接有關的工作時數非常驚人之外,間接的工作時間還有很多。根據運輸署的二○○二年交通習慣調查,就業人士平均每天花在上下班的行程有一點四 程,每程平均用四十六分鐘,於是涉及的間接工作時數一年達三百小時。同時,港人花大量時間進修。正如港大教授恩萊特形容:「倘若他們準時在下午五時下班, 那是往往因為他們有另一份工作,或者公餘進修。」

  根據跨國投資銀行瑞銀集團一項調查顯示,香港人有薪年假由二○○○年的十三點八 天,下跌至二○○三年僅八天,排行全球榜尾。調查公司TNS在三月的調查亦顯示,近半香港打工仔去年沒有請病假,大部分曾放病假的員工,一年最多請假四 天,外地人甚至感到香港似乎有一種文化,不喜歡員工放假。

  除了經濟轉型的壓力之外,香港的經濟文化亦是一個重要因素。在九七年前,香港已經有一個神話,奮發圖強便能克服經濟困難,打出新江山。直到現在,港人仍然想著「自強不息」,也等同是「自強不休息」。

  香港人看奮發是挺應份的,也習慣稱那種奮發程度為「搏殺」,僱主及老一輩都不喜歡僱員「怕蝕底」。香港人是「搏到盡」、衝鋒陷陣的拚命三郎。我們的特首也變成「七.十一」,朝七晚十一不停「搏殺」。

  在一九九二年的香港社會指標研究計劃中,學者訪問市民,究竟用什麼形容香港人最貼切,最多受訪者認為是勤奮,有百分之二十五點二,比金錢為重(百分之十七)及短視(百分之十二點八)更多。

   南非駐港總領事馬家濤(Thivhilaeli Makatu) 對香港最深刻印象是港人的活力︰「年輕人不用說很勤奮工作,但是我們看到那麼多看上去顯然很高齡的老人家自己坐車、逛街,在市場、商店走來走去買東西,這 種獨立的個性若在我們國家同齡老人身上發生幾乎應算為奇迹。」(《信報財經月刊》二○○三年五月,「希望陰雲早日離開香港」)

  長時 間工作造成的身心疲憊,影響工作效率,進修困難,亦損害身體健康,增加醫療負擔。心理健康的損失更難評估,除了缺乏時間陪伴家人外,情緒更難受控。中文大 學醫學院估計有六萬五千勞動人口可能因工作壓力患上不同程度的經常焦慮症。學者推算平均每個患者每月因病而導致的經濟損失高達五千七百四十元,估計香港平 均每年因經常焦慮症而導致的經濟損失達到四十五億一千萬元。香港彷彿成了一個壓力煲,港人受到不止的煎熬,隨時有爆煲的危險。

 

政府應協助市民善用時間

 

  如果是文化使然,即使政府為最高工時立法,打工仔希望可以增加收入,亦可以另找兼職。莫非,政府連兼職也立法規管嗎?因此,政府及立法會議員不要只在議事堂上為民請命,立法根本不是改善打工仔工時的好方法,應該朝協助市民善用時間方面做點實事。

   政府應否考慮如何降低交通成本,令打工仔可以選擇較快捷的交通工具上下班?能否以行政方法減低上下班的擠塞情況,例如聘請交通輔助人員,廣布在不同交通 黑點,將違例停在黃色方格造成擠塞的車輛拍下照片,協助作出檢控,從而收到阻嚇作用?能否下決心解決紅隧及西隧流量不均問題,從而減輕紅隧擠車情況?貨櫃 車被擠在車龍排隊等候過關時,可否派人在現場維持秩序,杜絕中途被插隊的可能,讓司機有下車略略紓展及休息機會,隔一段時間才讓車放行?公共服務可否在晚 上提供預約服務(甚至可以是收費服務),讓上班一族可以善用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