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港人的善心 - 信報印度洋海嘯之後哀鴻遍野,香港市民在不足兩周內籌得近七億港元,平均每位市民約捐出一百元,人均民間捐款在全球數一數二。我們更可確認,相比受南亞海嘯災難有切膚之痛的國家及地區,並無國際政治野心的港人慷慨捐輸,純粹出自無私的善心。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港人尤濃。 和賑災時的表現不同,港人平時的捐贈文化濃厚嗎?不。 香港是一個低稅地方,在二○○三年實收個人入息稅項只是人均收入的百分之五,是全球第七低的地方(國際管理發展研究所《二○○四年世界競爭力年報》)。 低稅率意味藏富於民,民間的持續捐助對以非政府機構為主力的公民社會發揮著決定性的影響,但香港定期慈善捐款卻差強人意。 近年來,每年 百多萬納稅人申報慈善捐款扣稅額只有二十億港元左右,而商界慈善捐款扣稅額更只有十億港元左右。而所謂慈善捐款更包括捐予宗教組織的「奉獻」的。慈善捐款 扣稅額限額在去年度增加到應評稅收入或利潤的百分之二十五,但事實卻是,總入息比較,納稅人只捐贈(假設捐款扣稅額和捐款數字相距不大)不足百分之一。 公益金的捐款數字最高峰時亦只有二億三千萬元,之後逐年下跌,前年度更跌至一億五千萬元以下,跌幅三成多,○三至○四年度終止跌回升,反彈至一億八千萬 元。又以賣旗為例,在○二╱○三年度,有一百四十五機構獲批,籌得七千多萬元,每機構平均籌得五十二萬元。再加上公開籌款(以社署批出公開籌款許可證為根 據)的活動,涉及一億多元捐款。 美國《商業周刊》去年十一月報道,在○○至○四年捐款全球最多的微軟創辦人蓋茨夫婦,二十年來已捐了逾二千億港元,佔他們資產淨值逾半。和西方國家比較,香港富豪的捐贈甚至可說是一毛不拔,香港的捐贈文化是非常薄弱。 慈善監管存在漏洞 粥少卻僧多。近年本港的慈善機構數目大增,○二年比九七年增加三分一;公開籌款數目大幅增加,○一至○二年有三百七十四宗,到○三至○四年增至五百六十 八宗,增幅超過五成;排隊等社署抽簽賣旗的慈善機構亦愈來愈多,社署唯有研究增加賣旗籌款的日數。無怪乎馬會慈善信託基金對慈善事業有無法取代的影響力, 因為每年撥款數達十億元。 為何香港在賑災之外的慈善捐獻無什表現呢?其中一個原因是,不少人對偽善行為恥與為伍。大中華演藝界在一月七 日的《愛心無國界演藝界大匯演》是香港首個籌款節目中,沒有任何商業贊助獻唱或名人贊助自己亮相。可以看到,以往不少慈善活動是變相的商業推廣、發財立品 甚至是沽名釣譽的行徑。 除此之外,慈善監管的重大漏洞亦阻礙善行。申訴專員公署直接調查監管慈善籌款活動的安排,在前年二月公布調查報 告,建議加強慈善機構的透明度及問責性。社會福利署去年十一月因此推出《慈善籌款活動最佳安排參考指引》(下稱《指引》),期望慈善機構遵守,包括捐款者 有權查閱慈善團體的年報、財政收支等資料,慈善機構需清楚交代善款的用途,亦列明受薪籌款人員不能採取佣金制。不過,有關指引沒有法律約束力,亦沒有任何 罰則。官方稱:「最大的懲罰是名譽破產,難以展開籌款工作」,然而,有些機構根本就無心「慈善工作」。 認可的免稅慈善團體有三千多個, 沒有任何監管制度下,有多少是魚目混珠呢?善款用途既然無需向任何人交代,有多少是山頭式經營,「自把自為」,幫助根本沒有幫助需要的人?《指引》沒有列 出限制行政費佔總捐款收入的比例,有多少將籌款所得變成負責人的工資、辦公室租金,同時進行慈善以外的活動,甚至用作慶功或購買昂貴的器材? 良莠不齊,市民對所謂慈善團體心存戒心,考慮捐款時寧缺勿濫。原本為善不甘人後的港人結果遠遠站在人後。港人的捐款就像投資活動,資本豐厚,苦無優質捐 贈項目,苦無捐款出路。慈善活動沒有素質保證,令有心人有心不發力。社署是否應該考慮設立三級制呢?符合稅局要求的三千多個慈善團體是為三級,符合《指 引》的慈善團體是為二級,而社署應訂立比《指引》要求更高的標準,能夠滿足的慈善團體是為一級,公益金旗下的一百四十一間機構以及在這年度重新招收的新會 員理應達到這級別的水平。 目前亦沒有足夠機制令善心人及受助人互相觸動。根據世界宣明會《助養兒童計劃工作報告二○○四》,世界宣明會 在不同國家的助養兒童總數為二百二十萬,而香港人助養了九萬一千個兒童,達百分之四點一。也就是說,每七十四個港人就助養一個兒童。港人的善心是追求貼心 化的,善款是放在真正有需要的人身上。讓港人親身感受到受助人的需要,善款便會源源不絕。 馬會主席夏佳理及香港公益金籌募委員會主席柯 清輝都指出,商界愈來愈關注慈善機構的透明度及捐款用途,亦希望集中資源,直接幫助到心繫的幫助對象。公益金亦會盡量讓參與者清楚知道籌款目標,例如去屆 百萬行便以長者服務為籌款對象。不過,長者服務還是太籠統,不夠具體。社會服務聯會的二○○四周年建議書,建議發放長者中醫醫療開支及長者看病的交通津 貼。如果要為長者籌款,應該轉為長者中醫醫療開支才夠具體。 切勿變成政治角力 社聯亦認為一個普通的中學生應該可以在家中 上網、一周看數次報紙、一年游水六次、四次打球或看戲或到博物館、一年看三次私家醫生,但這些項目都未被納入計算綜援方法,因此四人家庭的兒童綜援每月應 增加六百元。其實,公共財政有沒有可持續的能力支付這些額外開支?一定要由公帑支付才體現社會關懷嗎?向外籌款讓綜援學童能夠有錢每年去看三次私家醫生, 公眾明白到這個需要而又認同時便自然會捐款。這樣,大眾便有一個直接的途徑關心社會上弱勢群體的需要,也是由公眾以自己的行動處理眾人之事,而不是由政治 人物將一個貼心但富爭議性的問題變成一場政治角力。不贊同將綜援金額提升至遠超安全網水平以上的納稅人,也不會覺得變成「慷他人之慨」的犧牲品。 曾經向特首要求安樂死的斌仔公開自己的處境後,政府便成立「癱瘓病人援助基金」,資助癱瘓人士購置復康用品,改裝家居,以及招請護理員,不用「屈於」醫 院,可以回家生活,再展新生。只要有一個渠道,自必一呼百應,香港善長仁翁也渴望找到有意義的捐贈項目,好讓善心不枉送。 香港電台正可 提供一個這樣的渠道,例如製作《善訊》(只是舉例,並非建議)節目,介紹不同慈善機構及社會需要。透過受助人的現身說法,慈善機構的工作及意義有機會直接 呈現市民眼前,打動善心。特別是在慈善機構進行賣旗或籌款活動前,這節目可以介紹他們具體的計劃,如何善用善款,落實他們的理念及遠象。港人一向樂善好 施,只是怕好心被人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