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股和記的故事 - iMoney


旅行回來,閒來「煲碟」看《迷失》(Lost)。恰巧閱報,有名家說,香港股民在港股「迷失十年」。

十一年前香港回歸時,港股創16800點新高,今天撰文時,恆指大跌一千點,只值14600點!簡直不只是「迷失」,而是「損失」!

剛剛在太古城看到「急變」(Quick Change)的魔術表演,那兩位魔術師的確厲害,低胸短裙也可剎那間轉換,比祖國的「變臉」更鬼斧神工。筆者也來一招「急變」的魔術表演,要令大家覺得甘心「損失」,還更是皇道正宗的投資獲利法。大家準備好嗎?

首先,讓我們追蹤這位名家的投資歷史。筆者是這位名家的長期擁躉,細讀他的文章超過20年(雖然筆者仍很年輕!),他的文章也被仔細儲存。這位名家和香港第一代分析員林森池早已諗熟。兩人在1972年底同時看淡,在1972年底恒指1100點便沽清貨。港股1973年3月升至1700點。1974年7月恒指回落到450點附近,他認為股市非常超值,決定買入當年的「炒股」和記企業,那是現時和黃的前身。他全副身家50萬元,分5次入市,由7元開始,6元、5元、4元、3元,每次投入10萬元左右,結果買入十萬股和記。結果如何呢?「最後」和記股價跌至1.1元,恆指當時為150點,他的投資損失八成!他形容:「幾乎沒頂!」

他在其專欄(2008年10月24日)中透露,令他幾乎沒頂的和記原來不只一次傷害他。在1971年7月中國宣布加入聯合國。表面上的好消息下,恒生指數卻由406點,跌至278點。他投資於和記身上,更用孖展20萬元買約40萬元市值的和記(即借了20萬元),結果和記三個月內由38元跌至22元。他的身家驟跌九成,只剩2萬元。再加上1974年的「遇溺」經驗,他在1975年「發誓,有生之年不容許第三次,從此『止蝕不止賺』」(2005年10月13日) 

事實上,在1974年那次投資,「最後」損失是否是八成呢?若他在150點賣出,那當然是「最後」。但若不是如此,何時為「最後」呢?在價值投資者的眼中,何時為「最後」?很多人說:「不要與股票談戀愛」,因為不信股票存在長遠價值。但筆者在這專欄曾經介紹過「股神」巴菲特的理念 ── 不單止「談情」,更要與股票「結婚」,永不分離。他自聲死硬派,將策略叫做「至死方分」(Till-death-do-us-part policy)。何時為「最後」的答案是:離世時。

名家在其專欄(19/7/2008年7月19日)中這樣說:「網上唔少人問我,假如你一直持有十萬股和記,依家又會點?我可以回答係市值升至760萬元(未計34年派息)」!(感嘆號是筆者所加的)

在1974年,以450點入市,若以14400點計,34年上升32倍。翻一番成2倍,翻2番成4倍,3番成8倍,4番成16倍,5番成32倍。於是 34年翻5番,也就是說6.8年翻一番。還記得72定律嗎?每年回報率就是 72 ÷ 6.8,等於10.6%。

其實,著眼於資產價格的每年上升回報率根本不是投資,筆者稍後會強調一點,真正的價值投資者甚至不看「市值」!

回說名家的心路歷程。他形容:「投資者心態是Once Bitten, Twice Shy」,一次被蛇咬,眼中便盡是杯弓蛇影。他說:「1974年在和記身上再蝕錢後,影響整個七十年代的投資心理。要到1984年先再次恢復投資信心。」一個投資者若只看重的名家1974年的「八成帳目損失」,他便脫離了股市上的長線增值動力。在他其中一本著作(39頁)中也指出,「(亞洲)金融風暴以後,我一直等至2003年才回歸港股懷抱,重新入貨。」

為何可以「永遠」呢?香港最資深的股票經紀之一董偉,入行60年,在73年大股災中,輸了2千萬元,比名家多50倍。從這位股壇老行尊的投資經驗便能悟出「永遠」之道,下期為大家揭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