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職 富爸爸系列 15 - 自僱創業,自顧不懈 (中)?政府對「創業」這個字眼的迷痴已經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除了上期談及的創業支援計劃外,政府還有一個「創業展才能」計劃,這個計劃其實是由社會福利署統籌,在官方網頁上,政府說是採用外國「社會公司」的觀念,不過政府並無講清楚甚麼是社會公司。 政府建立一個五千萬元的基金,讓志願團體申請,最高可以得到二百萬元資助,而這些團體必須聘用6成或以上殘疾人士。這個計劃有兩個妙處,第一妙在政府要求有關團體要在一年內自負盈虧,因此那筆資助是非經常性的,一次過的。政府的思維是否可笑呢?一間志願團體怎可以保證一年內自負盈虧?不少生意老手創立一盤生意要收支平衡已經非常難,政府以為二百萬元大晒?!國際性創業基金手持億萬元,也是想作一次過投資,但有甚麼人能保證一年收支平衡!政府第二妙是,這個計劃由志願團體運作,所謂小型企業也可以,其實只是志願團體所成立的附屬公司.看看政府的規定:『申請機構若非接受社會福利署的津助,則需在提出申請時提供文件,證明其...具有獲得豁免繳稅的地位,達到社會福利署署長滿意的程度,及證實其在遞交申請前最少有五年積極參與福利和慈善活動』.於是,由有豐富福利和慈善活動經驗的機構營運,賺了錢也不是『落袋』的,那麼非牟利團體做慈善也叫「創業」?這個計劃的目的根本就是以生意為名,割斷福利事業的資金持續支援!不過,政府美其名叫做創業。上年政府的必殺口號是推動高科技,現在是全力鼓勵創業! 政府另一個措施就是在職業訓練局之下創立一個創業發展中心,中心提供地方、電腦、傳真、留言服務、設計網頁軟件等。中心總監也提出過一些創業錦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有毅力、決心、凡事親力親為。但這是否足夠?更重要的是,創業者在追求甚麼呢? 富爸爸作者話:「工作模式有四種,僱員、創業自僱者、企業家、投資者」,簡單來稱呼,分別是E、S、B、I。 他說,創業自僱「S」的回報最高,但風險也最大。不過如果你停留在這個工作模式中,成功甚至比失敗還糟。因為如果你是一位成功的「S」,你將要比你在其他任何一個工作模式都更努力地工作。這種努力換來的將是長期無休止的工作再工作。 「S」工作得最努力的原因是,他們是典型的「大廚師兼洗碗」。他們必須做所有的工作,這些工作在較大的公司中將由許多經理和僱員分擔。「S」通常要傾生意、打推銷電話、付賬單、接待顧客、招聘及解僱職員及當職員不在時填補空缺,打掃都做埋。 上次說過,美國一百家小企業創立首五年後便有九十家結業,十家幸存的優秀企業中,亦有九家在其後五年放棄.首九十家失敗往往是因為資金及經驗不足,但優秀十家企業最終只存一家的原因是甚麼呢?答案是油盡燈枯。 長時期的努力工作最後毀了這九個人,很多「S」感到精疲力盡。對於最後生存下來的那些來說,他們已經習慣早起,上班和不停工作。 富爸爸作者認識一對年老夫婦,四十五年來,他們花了很多時間經營他們的酒店。當附近犯罪活動增加時,他們被迫在門窗上安裝上鐵柵。於是,錢要從一個狹縫中遞入遞出,就像古老銀行一樣。富爸爸作者偶爾順路拜訪他們,但是看到他們,從上午十點到凌晨兩點一直呆在自己的店裡,在鐵欄後工作,他心裡就覺得很難過,因為他們似囚犯多一點。即使「S」成功,但他們的現金非常緊張,承受不起任何財務損失。市場一波動,他們就會破產,因為他們的財務一直在警戒線上。 不要以為富爸爸反對創業。不是,其實富爸爸鼓勵創業,不過不是小本生意S,而是企業B,下期再講。 有興趣和筆者交流的讀者,可電郵至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