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計分制賤賣港人身份? - 信報行政長官董建華今年發表的施政報告表示,正醞釀在今年推動新計劃,吸引全球包括內地和海外的精英人才來香港發展,一般相信新構思就是專才移民計 分制度.香港在一年半前推行了「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不設限額,也不限行業,輸入的人才數目由本地人力市場的需要自行調節,亦可以帶家眷以受養人身份隨 行.這個計劃至今總共引入了約五千多名內地人才及數百家眷來港.有商界人士認為,這數量是杯水車薪,十數萬才有用。輿論幾乎一致贊成設立計分制,不過,計 分制處理不當,隨時變得東施效顰。 核心的問題是,「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成效受制於本地就業市場的當下需求。有人批評這計劃被動,必須 由本地僱主先物色人選再申請。反之,計分制便「主動出擊」。特首在施政報告中說:「資金追逐人才,那裏有更多人才滙聚,那裏就能吸引投資。」這是否意味, 香港先吸納人才滙聚,即使有關的新移民尚未找到工作呢?根據《二○○二年人力培訓及工作技能需求機構單統計調查》報告,計劃在未來五年從內地聘請僱員的企 業及機構單位有三萬四千個,特首認為應該吸引人才來港滙聚,令三萬四千以外的企業也可以考慮? 亦有論者提出香港缺乏內地人才,減低跨國企業投資香港的吸引力,因此應該在香港建立內地人才庫。然而,人才庫可以是在虛擬世界中建立。 待業「人才」對社會的壓力 筆者認為,勞工處應該北上,在主要城市設立辦事處,為有興趣來港就業的內地人作出登記。同時,勞工處亦和投資推廣署合作,為有興趣來港設立辦事處而同時 想招募內地人才來港的跨國企業作出人力配對,更安排在內地或香港會面。官方的配對工作變相是減低聘者及受聘者各自的尋覓成本,毋需滙聚一批無工作的「新移 民」在香港等待青睞。 說回和受聘脫鈎的計分制影響,當並未被本地公司吸納的內地人才,在香港變成求職「新港人」,會否增加「原港人」的就業競爭壓力?沒法或沒心找工作的「人才」如何確保他們對香港產生建設性作用呢?會否成為香港福利的負擔? 當然,外國申請移民制度是有防止濫用福利的機制,例如申請人須要證明有支付一段時間生活費的積蓄等,香港當然可以效法,減輕這個問題。核心問題反而是,若不需要經過本地僱主聘請的「市場機制」,輸入的「人才」會否是「華而不實」的劣才? 計分制只能將學歷、技能、年齡、語文能力甚至工作經驗量化為分數,有足夠總分數的內地人便能夠擁有「新港人」資格。他們找不到或不找適當工作,是何原 因?「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一個結構性問題是官僚機制(例如繁瑣或寧缺勿濫的審批手續)。申請人的工作態度、職業操守能夠計分嗎?這類的計分制剔除了原有 的市場機制元素,以完全官僚機制的計劃所取代。沒有受聘僱主的「市場機制」,工作態度及職業操守差的劣才在他們在未得到「永久居民」身份的七年內,遊走於 本地人力市場,會對香港經濟及文化有何影響? 沒經過受聘的市場機制,之後連續通常居住滿七年的優才又如何?他們既是優才,我們予以「永久居民」身份應該沒問題吧?筆者卻認為,好處不大,但卻有斷送香港人獨有資產的壞處。為什麽呢? 永久居民身份證最大的資產並非在香港永久居住的權利。事實上,當香港和內地融合時,內地人來港旅遊及經商愈來愈利便,在人口流動的大趨勢之下,來港生活 及經商根本毋須永久居民的資格才行。永久居民身份最大的資產是和外國經商之便利。例如,內地人到美國經商(即申請B—1簽證)、觀光及探親(B—2簽證) 在出入境手續上都非常煩瑣。香港人可自由出入而毋須事先向政府申請,幾乎可以說是暢通天下的特區護照便轉化為對外洽商的矜貴資產。當內地企業也可以「自由 行」來港,港人的身份自然成為珍寶,怎可賤賣予沒在香港七年工作的人才呢? 微調計劃減輕資訊成本 如果計分制無需先得到香 港職位便獲取移民資格,將令港人身份的身價大貶值。若計分制需先得到香港職位,那麽便是對現有「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微調。以往,審批是經入境處官員主觀 評定,令申請成敗變得不明確,於是主觀評定機制產生資訊成本。資訊成本太高,令聘者及受聘者都卻步。引入客觀計分制有助減低相關資訊成本。筆者亦認為應該 考慮引進勞工處對有關工種供求的專業評分,而入境處官員主要的考慮因素只減少至保安範圍。 計分制對優化香港人口的貢獻是有限的。九七之 前,外籍人士來港旅遊,找到本地人供應不足的職位便取得工作簽證,之後,經過數次續證,便可以擁有無條件逗留資格,落地生根,自由出入,成為變相的香港長 期居民。現在,我們只要對內地人有同等安排,來港經商及讀書的內地人,其後在獲得受聘合約後便可以較寬鬆地獲取工作簽證,續七年後便名正言順地獲發永久居 民身份證。這不是比脫離受聘機制的計分制更有實效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