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笨拙的「擴闊稅基」形式 - 信報銷售稅的影響不只是在消費行業,而是廣泛的各行各業,例如批發、零售行業便要處理更多行政及退稅事宜。 當年政府稅制研究委 員會有這樣的解釋:「雖然在生產過程和分銷鏈的每個階段都會徵收,但最終會由消費者繳納。商品和服務的中間買方雖然會繳納商品及服務稅,但可按稅收抵免機 制獲發還所繳稅款,毋須承擔繳納商品及服務稅的責任。」可見,為了向最終消費者收取稅項,所有分銷環節的企業都添上麻煩。 首先,不 論是本地及海外貿易商都要登記為註冊貿易商。之後如果貿易中介人向供應商取貨,先要代支銷售稅,假如是二百元;當消費者向中介人購物時,自然亦要收取銷售 稅,假設是三百元。那麼貿易中介人便要有足夠的記錄,之後要向稅局繳交(300元-200元 = 100元)。 處理銷售稅會帶來多 少工時?花了多少「不事生產」的行政費用?從這個簡單例子便可以意會到銷售稅對整個貿易行業的影響,而香港中小型貿易商數目龐大,很多貿易商只有很少員工 以維持競爭力,銷售稅無疑會減低他們的競爭力,加劇香港貿易商離岸化,也對有意創業的人製造障礙。最受惠的行業必然是會計業,因為銷售稅製造大量會計需 求。 香港企業將很多產品從外地入口香港,然後再運往內地再加工。這類活動稱為「外發加工」(Outward Processing),統計上列為「貿易」活動。和外國不同的是,香港很多經濟活動是配合生產活動,是全球供應鏈的一環,卻可能被視為消費活動。徵收銷 售稅必需更準確反映香港經濟活動的複雜性,否則對整個生產部門帶來很大的不必要麻煩。
增加營商成本
現在香港本地生產總值中,私人消費開支達七千億元。而政府指出徵收一個百分點的銷售稅,政府每年可以收取六十億元稅收,不過,要對部分人士及貨品服務提 出豁免,估計開徵百分之五銷售稅,會帶來二至三百億元的稅收。收入真的有那麼多嗎?如果食物、住屋、交通、醫療、教育、水、電、煤、電訊等都獲豁免,每百 分點的銷售稅收益有可能達到四十至六十億元嗎?根據香港統計處對香港留用進口情況(即進口貨值減去其中用作轉口的貨值)的分析,二○○三年留用進口中,用 作消費品(不計及食品)的只有百分之二十三點七(一千一百二十八億元),只是第三大用途。第一是原料及半製成品(百分之三十七點一),第二是資本貨品(百 分之二十二點六)。可以肯定的是,這三類的進口都受銷售稅影響的話,香港在投資及外發加工上都受到打擊。事實上,一位會計業人士便建議:「加上銷售稅可把 屬於資本性質的商業活動所得也納入稅網,令稅基擴闊,收『多用多付』之效。」 香港真的不惜調高營商成本,以增加稅收?若只針對第一 類的「消費品」,銷售稅收入根本是大大高估的。再加上會計行業估計政府每年就開徵銷售稅承擔的行政費用達四至十五億元,究竟銷售稅真的是「物有所值」嗎? 唐英年說:「究竟我們要加強『能者多付』,還是『合理承擔』?這就要看看其他稅有否增加,例如商品及服務稅。如果開徵了,就可減(薪俸)稅。」財爺不惜調 低薪俸稅去為銷售稅開綠燈,市民會接受這個「交換」方案嗎? 財爺形容銷售稅是「公平」的稅種,這是真的嗎?很明顯,銷售稅是一種無 論貧富都要繳付的稅種。由於低收入人士的消費佔收入比例較高收入人士為高,銷售稅很明顯是「累退稅」,有加劇貧富懸殊的效果。為應付代表貧苦大眾的政治壓 力,政府於是必需向低收入家庭提供另外的支援,如降低薪俸稅以及豁免低收入人士的部分銷售稅責任。
剝削窮人福祉
舉例說,一位窮人荷包內開飯錢原本剛剛足夠,增加銷售稅後,有三個可能性出現。第一,他用儲蓄支付新增的稅項,他的福祉下降了,更「赤貧化」,但這情況 在民粹政治之下,當然不會出現。第二,他多數會改買更平價的飯盒,有時不吃午餐,有機會他會買內地無需繳稅的食品及必需品,他的福祉同樣下降,而零售業的 收入亦減少。無怪乎香港餐飲聯業協會估計餐飲業營業額會每年下跌三十五至四十億元。第三,政府提出貧窮戶豁免銷售稅的方案。提出的方案包括必需品及服務提 供寬免;所有住宅租賃;食物;某一個營業額之下的中小型商鋪。很明顯,政府是傾向第三個銷售稅方案。
犧牲中產階級
羊毛出在羊身上,「交換」方案怎樣令政府收入增加,增加的收入其實是那些人付出呢?既然要「擴闊稅基」,太多稅收集中在高收入人士及企業,因此「擴闊稅 基」最終是將更多人納入稅網。相比起增加直接稅來滅赤,銷售稅的開徵當然令富裕階層的稅項不會增加那麼多,亦即是「能者不用多付」。低下階層也不會因為銷 售稅而影響福祉,因為政治上一定行不通。不要誤會,「交換」方案如果成功增加政府收入,中產階級的負擔不是減輕,而是增加。「合理承擔」是由中產階級承 擔。從另一個角度看,沒有政治代表的中產階級當然是被犧牲的一群,「交換」方案提供了令人目眩麻木的政治效果。 香港的薪俸稅已經很 低,根據國際管理發展研究所(IMD)發表的《二○○四年世界競爭力年報》,香港的薪俸稅對打擊僱員的工作及進晉動機是全球第三低的。那麼,為何要急於降 低薪俸稅稅率呢?香港的「稅基」不應貿然擴闊,以免殺雞取卵;反之,香港政府「開支基礎」卻應收窄!而如果真的沒有選擇要「擴闊稅基」的話,而大眾市民認 同共度時艱的需要,那麼考慮直接稅是更直接了當,當經濟好轉便回降稅率。銷售稅是極度勞民傷財的最笨拙「擴闊稅基」形式,注入香港經濟體系將是糖衣毒素。 銷售稅.之二.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