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稅不合香港 - 信報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在立法會經濟及財經事務委員會上建議考慮多項財政措施,擴闊政府收入的來源,再次推介開徵銷售稅。 唐英年強調,全球已有超過一百二十個國家及地區開徵銷售稅,香港是唯一沒有徵收的已發展經濟體系。言下之義,香港是「落後」於世界潮流。奇怪的是,香港一直向外宣稱擁有獨特的稅制優勢—簡單稅制,稅務的種類非常少,其他營商之都卻稅制繁多,影響營商環境。
網上避稅易如反掌
港府及會計界人士都形容國際間的銷售稅徵收情況,彷如已上軌道。但實情的是,當電子商貿愈來愈活躍,每年增長率數以數十個百分點上升,對銷售稅的影響根 本難以評估,而香港的獨特環境更特別容易孕育合法的避稅行為。香港跨境貿易正是香港經濟命脈所在,而最令當局頭痛的正是跨境的電子貿易,從無所追尋的海外 供應商購物如何徵稅? 美國不要求在外國的供應商代收銷售稅(當地叫Sales and Use Tax),而是由消費者自我評估,而絕大部分的非商業消費者都不予理會。在其他大部分地方則要求外國的供應商代收銷售稅(多數叫Value Added Tax , VAT)。香港看來會選擇後者,但他們仍然面對VAT體系面對的困難,怎樣找到這些進行電子貿易的海外供應商呢?它可以只是一個伺服器,隨時遷移,甚至是 一組在不同地方跳動的伺服器群組。 第二個問題是,如果消費者不能確定身份的話,銷售稅也是很難徵收的。和外國人一星期出外一兩次作大規模消費很不同的是,香港人在商店林立的地方,隨時便可上網,發出購物指示,怎樣執行銷售稅呢? 香港是一個細小地方,個多小時之內便能夠出境,電子貿易對香港的銷售稅影響更甚。想一想,如果香港居民在澳門、深圳或任何香港鄰近地方購買煙、酒以外的 產品,並將物品帶回香港,或郵寄返港,我們無需支付香港銷售稅,亦無需付任何稅項,因為香港是一個自由港,沒有關稅。如果這家供應商在香港舉辦產品推廣 會,而一位顧客看到一個心儀的產品,之後在網上發出購物指示及付款,指令這家在外地的公司送貨到某一地點(顧客的住址或任何一間連鎖店鋪),需要付銷售稅 嗎?如果需要的話,兩個購物行為有何不同?在跨境消費如以往鄰居借鹽般方便的情況下,銷售稅的流失會有多大?
購物天堂美譽不再
可以想像的是,一家供應商「公司甲」如果想「合法」避開銷售稅以增加「產品A」的競爭力,可以將網站及其伺服器設在難以追查的海外地方,之後找來一家推 廣公司「乙」,負責推廣包括ABC等等不同產品,但不處理買賣指示。顧客在附近的店鋪或連鎖店上網,去到「甲」的網站,發出購物指示,之後由物流公司 「丙」負責送貨甚至由顧客在連鎖店取貨。在這個安排下,稅局在法理或實際上都不可能毫無爭議地向公司甲、乙、丙或顧客收取銷售稅。 銷售稅的可行性不單被忽略,對各行各業的影響也是大大被低估。不少論者及官員以為外地及內地旅客可以退稅,銷售稅便不會影響零售業。 事實是,一般貨品的「購物天堂」美譽,香港早已失去,現今要全力保持的是「名牌購物天堂」的地位。銷售稅對「名牌購物天堂」有何影響呢? 「名牌購物天堂」的成功因素最主要是匯聚效應(clustering effect)。鳳凰衛視主席劉長樂在《再造天堂》一書中指出:「意大利米蘭不是生產LV,為什麼米蘭的LV價格比香港低百分之三十。這是因為銷量大,薄 利多銷,價格就低了。」匯聚效應的其中一個促成因素便是本地人的經濟能力及品味,香港本地人的消費力提供對匯聚效應具關鍵性的支持作用。不少內地旅客都認 香港潮流及時尚馬首是瞻,因此香港人熱衷的名牌,內地人亦會追捧。因此,當香港「貴賓」客戶在香港購買名牌貨品要付出幾個百分點的銷售稅,部分會否轉到其 他地方購買呢? 另外,香港亦面對激烈競爭,名牌貨品是全球化產品,任何一處都可以將生意搶過去。旅行時間緊迫,不一定有足夠時間搞 退稅手續。絕大部分旅客來香港旅行都會到澳門,在香港開徵銷售稅後,澳門會否以極誘惑的條件吸引世界名牌到澳門設立專店,配合他們吸引高消費族群的會展及 賭博業務?當本地客戶拱手讓人之後,在香港的貨品銷情便會減慢,最新、最好、最「潮」的名牌貨品便會減少或延遲到港,香港名牌之都便會默默褪色。 銷售稅.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