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離岸經濟模式 - 信報


  還有四個月,《紡織品與服裝協定》(ATC)將取代《多種纖維協定》,以實踐貿易自由化,發展中國家的紡織品出口配額制度將會全面撤銷。到時,很多製衣廠只會在港保留一定的生產規模,以防中國可能受反傾銷及反激增條款而面對的配額限制措施時,可以解決不時之需。

   根據《綜合住戶統計調查報告書》,香港在今年第一季製造業僱用人數跌至二十三萬多,當紡織及製衣業不再有配額因素而留在香港時,這個香港「製造業最後堡 壘」亦全面撤退的話,製造業還可保留多少呢?香港在二○○二年底仍然有三千多家紡織及製衣工廠,單是香港配額出口美國當年逾三百億元。香港紡織商會常務會 董范寧森預期,四萬多紡織及製衣業工人在未來三至五年陸續失去飯碗。

  製造業所佔的本地生產總值比例由高峰的百分之二十四跌至二○○三年的不足百分之四,學界形容香港經濟因此出現「空心化」。不過,筆者認為較準確的形容是「離岸化」。

  香港的生產工序及付運服務在內地同行產業一日千里的發展下,競爭力愈來愈低,被迫逐步從香港本土流走。不過,香港「製造及貿易同盟」(參前周筆者一文)卻發展「離岸貿易」,統籌「不經香港」的外地生產及貿易業務。

  貿易發展局在一九八八年開始進行調查,評估香港離岸貿易的規模。政府統計處則在二○○二年首次發表本港離岸貿易統計數字,主要是港商在離岸貿易所賺取的收入。

  在二○○二年,香港從離岸貿易所賺取的收入突破一千億港元,高達一千零三十億元,較二○○一年上升百分之十二。由九九年至二○○二年期間,本地生產總值有升有跌,最後仍然只維持一萬二千五百億港元的規模,但離岸貿易的收入卻上升近五成。

   離岸貿易收入可分為兩部分,簡單來說,第一部分是佣金,這方面的收入在二○○二年為一百四十七億元,這幾年來沒有多大進展,反而有回落趨勢。這一部分的 活動被命名為「商品服務」(Merchantising Services),即是指香港貿易商按外地買家或賣家要求,安排購買或銷售貨物的服務。所涉及的貨物從外地賣家買入,然後售予外地買家,有關貨物「不進 出香港」。香港貿易商只作為代理人或經紀,並無擔任物主身份。

 

買賣差價收入可觀

 

   第二部分的收入來自買賣貨物的差價,這方面的增長非常可觀,二○○二年毛利八百八十三億港元,比九九年增長超過六成。這一部分的活動為「商貿服 務」(Merchanting Services),即是香港貿易商(嚴格來說,應是「製造及貿易同盟」)以貨物的物主身份從外地賣家買入,甚至可以分判加工安排生產,之後直接賣給香港 以外的買家。這個貨物買賣服務中,有關貨物並「不進出香港」。可見,香港貿易商主要是以物主身份參與離岸貿易,賺取差價。

  雖然離岸 貿易是那些「不進出香港」的貨物貿易,但所謂「不進出」只是指不通過香港海關而已,仍然可能使用香港的港口付運。香港港口處理其他地方所生產產品的貨運, 但那不是「轉口」。和「轉口」貨物不同,這些貨物無須通過香港海關,也不計算在入口、出口或轉口的貿易數字之內,香港只提供港口處理及付運服務的就是所謂 「轉運」(Transhipment)。至於不使用香港港口付運的離岸貿易就是「直接付運」(Direct Shipment)。

  總括而言,香港製造業發展模式已經度過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最傳統的做法,貨物在香港製造及付運,香港經濟命脈在本地的製造業,觀察香港經濟動力是本地產品出口數字。貿易業就經辦其他國家的貨物的出入口,業界應該看的是轉口數據。

  第二階段是生產離岸化,香港製造業廠商遷入內地,發展外發加工的模式,貨物在內地或其他地區製造,經香港轉口,大家應留意的是外發加工及轉口數據。製造業北移令香港製造業不受本地經濟規模所限,總出口在二十年間增加十多倍。

  第三階段是貿易離岸化,貨物在內地或其他地區製造,不經香港海關,只經香港港口「轉運」。除了觀察轉口數字外,轉運數據亦需要注視。

  第四階段是付運離岸化,也就是說「直接付運」;貨物在內地或其他地區製造,然後直接從當地付運到海外市場。我們應注意離岸貿易數據。

  然而,大部分人還停留在第一階段的認識,仍然囿於傳統經濟學論述,只看出入口數據。西方經濟學的藍本主要是國家經濟體系,而香港是一個都會式經濟體系,因此傳統經濟學對香港適用性很低,而運用有關數據而作出的分析亦往往「捉錯用神」。

   香港企業發展離岸貿易,貨物付運不必經香港港口及機場,改在深圳鹽田、上海甚至更遠的地方付運,香港企業便仍然可以不斷擴大規模,不會受香港港口及機場 規模限制。若非如此,香港企業的貿易規模可以再擴大十幾倍嗎?究竟現在香港企業的離岸貿易以至整體貿易規模有多大呢?

 

「隱藏」的經濟活動

 

   一直以來,本港離岸貿易涉及的貨量有多大是沒有統計數據,無法確定規模。直到今年,政府統計處終於首次編製這項數據,二○○二年的離岸貿易交易量為一萬 四千五百八十三億港元,比同年轉口貨物總值一萬四千二百九十六億港元還要多,亦比香港本地生產總值一萬二千五百億港元高出一成多。

  不單如此,離岸貿易只包括香港企業所進行的離岸貿易,如果香港企業在外地有聯繫公司進行離岸貿易,那些貿易並不包括在現在的數據之內!可見,香港貿易商處理的貨物大半不列入香港出入口數據!

  香港的貿易核心活動亦被確立,已經由轉口貿易轉為離岸貿易。一般人完全不能接觸到這個一萬四千多億元的經濟活動及一千億元的利潤,亦看不到香港經濟命脈「離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