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超額減租 罔顧中產利益 - 經濟日報《房屋條例》規定,公屋租金佔住戶入息中位數不得超逾10%,即是說,一半以上的公屋居民不應繳交多於入息10%。 而現時有一半以上的公屋居民繳交多於入息14%以上,結果被高院裁定違法,並要提出減租方案。 房署列出5個方案,不過點出其中3個方案非常不可行,引導公眾集中討論其餘兩個。 ◆人人想分肥肉 添政治本錢◆ 第一個方案是一刀切租金調整,對所有64.5萬公屋租戶減租38%。這方案令房委會首年少收34.4億元,足以支付1萬多個公屋單位的建築費用。第二個 方案的理據是因為公屋綜援戶大幅增加,由98年的7.52萬戶(佔整體12.4%),上升至11.73萬戶(佔19.3%),是租金佔住戶入息中位數大幅 攀升的主因。因此建議完全豁免綜援住戶的租金,並將其他租戶租金減少10%。 很明顯,第一方案是最有利於民粹議員爭取政治本錢,從整體社會的角度看,第二方案是最合理,而房署是暗地裏推銷第二方案。 事實上,綜援戶租金由社署支付,而有關綜援金亦算入「收入」中,令租金與收入比例的數據出現扭曲。綜援戶租金豁免剔除了這個扭曲。 綜援戶租金減至零,整個中位數已經下調至10.1%,已經非常接近法例要求水平。保守計,其他租戶只要減3%便可以符合法例要求,為何還要讓非綜援戶減 租10%那麼多?事實上,豁免綜援戶加上其他租戶減租10%的影響合計之下,租金與收入比例中位數會跌至9%,遠比法例要求低,為何要這樣做? 原因很簡單,因為這根本是一件政治事件。豁免綜援戶租金只是減少房屋署的收入,轉為社會福利開支的節省,公屋租戶沒有「油水」和「着數」。相比於一刀切 減租38%,部分自利的公屋租戶眼見口邊的肥肉溜走,當然反撲。部分政客為求64.5萬公屋租戶的選票,當然會「為民請命」。房屋署即使心有不甘,也惟有 在政治上作出妥協,那便是減少非綜援戶一成租金。 現時政府為估計達11.7萬的綜援戶支付的租金,每年達17.8億元,其他綜援戶減租一成涉及首年7.4億元少收收入,10年累積210億元的金額。假設他們的減租幅度3%,已可達到法例要求,房屋署這個建議是動用了10年共起碼147億元的「政治開支」,收買人心。 ◆民粹當道 誰照顧社會利益?◆ 長期行政失當及一次「胡混立例事件」之後,政府用了數以百億元的公帑作「和頭酒」。 可惜的是,據聞政黨仍貪得無厭,反說政府「讓步」太少,要價更高。 在這樣的政治力量的組合之下,整體社會的利益誰人照顧?政治上最缺乏代表的中產階層利益又再次被犧牲?民粹傾向當道的政壇如何找回抗衡力量?普選會否強化民粹傾向?若是,我們又如何爭取普選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