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單身公屋變相「還富於民」 - 信報


  最近房屋署傳出考慮不同方案,處理愈來愈多年輕單身人士申請公屋的問題。在今年三月,公屋輪候冊有九萬一千多名申請戶,其中有三萬七千多是單身 人士,佔整體超過四成。在○四╱○五年度,新登記公屋申請人有三萬二千多人,約有一萬八千人是非單身人士,單身申請人達一萬四千多人。

  房屋署容許滿十八歲的年輕人便可以以單身身份申請,二十五歲以下的申請人去年度增加至近三千人,而二十五至三十五歲的單身申請人在去年度亦有三千人。

年輕人申請易如反掌

   這還只是冰山的一角。去年度,單身人士申請資格是月入不足六千六百元,資產少於十七萬元,本年度則維持為六千六百元收入限額,資產限額則調低至十六萬 元。要符合資格,二十五歲以下的年輕人是易如反掌。理由是顯而易見的,很多年輕人處於職業起步期甚至只是求學期,收入自然微薄,可以斷言,香港二十五歲以 下的年輕人絕大部分都有資格入住公屋單位。

  現在輪候公屋時間短,不足兩年便可上樓,不挑剔的話更不足一年。因此,為求獲得公屋「着 數」,年輕人保持入息低微的動機非常大。而一入公屋之門,十年後才需要每兩年向房署申報一次家庭入息,以決定是否富戶身份。如果需要搬出,房署會給予一年 時間讓租戶另覓居所,所以獲配一個單位便可以住起碼十三年。

  不單如此,他們將有優先資格購買二○○七年推出的居屋貨尾單位,而原公屋居民更可以變相分戶,每一個兒子獲得多一個公屋單位。

   還有的是,單身人士的公屋單位平均成本比二人或以上的家庭貴很多。在○一╱○二至○三╱○四年度的三年內,單身人士的公屋單位平均約為十六點八平方米, 每間單位涉及開支為十五萬元(還未計及免地價的成本)。而二人家庭平均每人面積為十二點四平方米,開支為十一萬元;四人家庭則平均有九點九平方米,涉及開 支九萬元。

公帑承擔近三千億元

  如果確立二十五歲以下的單身申請人無迫切住屋需要,根本不應獲得公共房屋的資助的話,政府在去年度接納了三千個這類別的申請者,涉及的公帑承擔額為四億五千萬元!

   在二○○四年底,香港二十五歲以下人口有近一百九十三萬,政府卻來者不拒,對他們的單身公屋財務承擔長遠來說合共二千九百億元!這是變相還富於民的「分 身家」方案,更有鼓勵生育的效果!這還未計及二十五歲以上單身申請人的承擔。納稅人的稅項是否應該如此用呢?對真正需要公屋及居屋的市民又合理嗎?單身公 屋.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