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預」無需「大政府」 - 信報




  差六年便百歲的經濟學大師佛利民在《亞洲華爾街日報》以《香港錯了》(Hong Kong Wrong)為題,撰文抨擊行政長官曾蔭權放棄「積極不干預」政策,並形容是「香港模式的死亡」。這番批評將「積極不干預」變向「大市場、小政府」的政策 改變爭議提上國際層面。曾蔭權在剛公布的施政報告中再提及「積極不干預」的存廢。

  事實上,曾蔭權一直強調,自由經濟政策沒有變,只是「大市場、小政府」的說法更準確形容政府的取態。高舉「小政府」旗幟是不是一個進步?

  「小政府」就不會隨便干預嗎?當然不是,兩者不一定是同一概念範疇。不單如此,筆者認為,比起「積極不干預」,這不是實事求是,而是更空泛。

  首先,何謂「小政府」?筆者認為應該有三個可能準則:一、 公共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的比例;二、 政府架構及規模,例如公務員隊伍佔人口比例;三、 政府對經濟活動的直接參與程度。

   曾蔭權在上月撰文,題為「大市場小政府—我們恪守的經濟原則」,解釋揚棄「積極不干預」的原委。在文中,曾蔭權這樣說:「除了回應市場發展外,我們另一 經濟政策是維持小政府原則。今天,我們以公共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的比例,來監控政府的規模。」綜觀全文,所謂「小政府」只是政府規模的大小而已,即前述的 第一準則。在施政報告中,特首也沒有提出更具體的「小政府」含意。

  在現政權心中,只要公共開支(連同法定機構等的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 百分之二十以下,任何經濟政策都符合「小政府」原則?一般人心中,開徵銷售稅、為最低工資立法違反自由經濟原則,破壞香港的市場運作,但公共部門的規模沒 有擴大,因此,沒有違反「小政府」原則。這不是擴大政府干預市場的任意性嗎?

官僚傾向指點江山

  政府消息人士曾舉例,例如政府舉辦經濟高峰會,以配合內地機遇,爭取金融市場上早着先機,「即使夏鼎基翻生,他都不能解釋此新的行為,所以經濟口號要改變,比以前更豐富地反映現狀。」「小政府」原則不正是增加任意性嗎?

  筆者同意特首在施政報告的提法,任何口號其實也不太重要,否則只是意識形態的爭論,要超越空泛,便應將問題具體化,不是應該干預與否的問題,而是何時應該干預的條件。

   根據經濟學上Wagner的政府擴張定律(Law of Increasing State Activity),公營部門是有自然的擴大傾向,公營部門擴張的步伐比整體社會發展更快。官僚體系膨脹雖可怕,但不及指點江山的傾向那麼有破壞力。這個 擔憂是合乎現實的,無怪乎佛利民說,「積極不干預主義」無法持續是因為違反官員用公帑發揮影響他人事務的本能。抑制這種本能,特首應該主動提出何時應該干 預的條件,以作公眾討論?事實上,以往財政司長一直有討論香港政府在經濟上的角色,特首為何不承先啟後?

不存在市場失效

   最初的經濟哲學是由郭伯偉奠定的「自由放任」(Laissez-faire)政策。根據經濟學宗師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在傳世巨著《國富論》,政府只有非常有限的角色,包括保護這個國家及社會,免被其他國家或勢力侵犯;設立公正獨立的司法機關;建設基本的公共 設施。   然而,絕對的「自由放任」不能應付現實情況,即使備受推崇的郭伯偉也在一九四七年倡議以低地價及低息貸款去鼓勵製造業的發展。經過六十年代的銀行擠提 風潮,政府政策亦開始轉為「積極不干預」(Positive Non-intervention)。郭伯偉的繼任人夏鼎基為「積極不干預」作了理論奠基,是第一個提出干預條件的財爺。

  簡單來說,當「市場失效」時,政府便應「干預」。那麼,什麼是「市場失效」?夏鼎基列出市場失效而需要干預市場的幾種情況。(董新保編(二○○○)《高科技與香港經濟》九十二頁)

  然而「市場失效」是一個很含糊的概念,不少經濟學家及業界認為,香港的高技術產業沒有發展起來,亦是市場失效所引致。但佛利民在新文章中便強調市場根本有能力在政府出手處理市場失效之前糾正問題,換句話說,根本沒有市場失效的情況。

   曾蔭權任財爺時代,政府經濟角色的定位已經變為「最少的干預、最大的支持」,但沒有什麼具體內容,沒有交代和積極不干預有否分別,亦沒有列明干預的條 件。到梁錦松宣讀首份財政預算案,正式將政府的經濟角色稱為「積極推動市場發展者」 (proactive market enabler)。在市場主導的原則下,政府的角色應是掌握經濟發展方向,積極為市場發展創造條件。較進步的是,梁錦松列出這些角色:

  一、提供促進市場發展的制度環境;

  二、提供市場不會投資的基建;

  三、提供環境和資源,提升人力資源質素,包括投資教育和吸引境外人才來港;

  四、透過多邊和雙邊經貿談判,為本地企業爭取更佳的進入境外市場條件。此外,政府亦應聯同有關機構和組織,協助本地企業開拓境外市場;及應為干預自我規範;

  五、在私營機構未能對一些符合香港整體經濟利益的項目作出投資時,政府可以考慮推動。

  在財政預算案兩天後發表社論,《亞洲華爾街日報》同樣地批評港府違背過去的自由經濟原則,更形容預算案公布的那一天是「香港黑暗的一天」。事實上,迪士尼樂園及數碼港的例子印證下,第五個角色可說非常失敗,備受批評,不過,曾特首仍然認為這些計劃頗成功。

無論如何,細想之下,梁錦松在界定政府干預的條件中是有貢獻的,令政府角色的討論有所深化。曾蔭權應該在原有論述基礎上深化,應該定下干預的自我規範,否則任何當權人都可以以「小政府」用語,任意妄為。



人口雙向流動符合香港利益 - 信報




  策略發展委員會社會發展及生活質素委員會十二月初開會,討論本港貧富懸殊及社會流動問題。有委員認為,本港和紐約及其他大都會不同的是,競爭力 較低的人會遷移至其他農業州份,尋找適合他們的工作。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指出,政府會研究如何為低下階層提供誘因,鼓勵他們到內地尋找發展機會。

   在二○○六年第二季,全港有二百三十一萬多住戶中,不包括外籍家庭傭工的入息,有百分之八點七,即二十萬戶住戶每月入息低於四千元.香港新華社(二○○ 五年五月二十四日)發出新聞電訊,引述廣東省民政廳負責人的說法,一個有自理能力的香港長者,如果是以綜援金入住香港公立養老院,所有綜援金(時為二千八 百港元),將悉數交給養老院。在內地同等質素的老人院,收費為一千二百至一千五百元人民幣。

  這批基層住戶承受香港沉重的物價壓力,但在珠三角地區卻大為寬裕.然而制約着他們北上正是太好的香港社會福利及公共服務。

中港生活條件逐漸拉近

   長遠而言,內地經濟、政治及社會狀況不斷提升,生活環境和條件不斷提高,不斷追近甚至超越香港的水平,再加上物價水平的差異,只要內地政經及社會發展依 舊,任何本港政策只會減慢,但不會逆轉這個趨勢.既然香港融入內地經濟體系是大勢所趨,為何抗拒雙向流動的人口政策方向呢?

  第一,討論 人口政策時往往和公共財政問題掛鈎起來,不少論者更着眼如何削減公共財政開支,有論者建議將部分人口外移,以節省數以百億計的公帑:「(一九九九至二 ○○○年度)約有一百八十二億元是花在綜援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上,受惠人數超過九十萬。這批弱勢社群同時亦享受房屋及醫療等社會補貼,開支估計為一百四十一 億元。……假如將這社群的一部分移居飛地(enclave)上,港府起碼可節省百分之三十的費用,每年節省金額可達一百億元之巨。」(《信報》二○○二年 八月三日,「珠三角建香港飛地芻議」)。

  前立法會議員朱幼麟也指出:「香港就像一間大公司,公司內真正工作的人不多,但有一大批退休人士需要照顧,揹着這個大包袱,我們怎樣與國際市場競爭呢?」(《信報》二○○五年八月十八日,「『調節』人口政策」)。

提供選擇避免政治攻訐

   這種政策的演繹非常容易引起民粹政治家的攻訐。根據民粹政治的「長勝」策略,凡是削減開支便是卸下扶助弱勢社群的責任,將弱勢社群視為社會負擔便是非人 性化剝削民眾。避免這個政治攻訐,有關協助人口雙向流動的政策應該提供更多選擇,公共財政的資源也沒有削減。當然,長遠而言,愈多人口北上,消耗公帑的增 加速度理應放慢。

  港大社工學系周永新教授根據扶貧委員會二○○五年十一月的文件推算,在二○○四年底,收入在綜援支付金額水平以下的市 民總共有一百一十萬人,領取與不領取綜援的生活貧窮市民比例只是一半半。(《信報》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窮人數目與財政預算」)。政治正確的政策焦點 應該是令其中五十五萬綜援戶獲得更多選擇的可能,也協助五十五萬非綜援的貧戶獲得更好生活的可能。

  第二,來自中國人的深層文化結構。前 太古集團主席何禮泰在二○○四年為中文大學EMBA論壇主講,題目為《新時代的領導》。他在演講中提及太古在內地發展時,在管理方面最大的難題。絕大部分 人想不到的是:很難游說中國的畢業生離開自己的城市。結果,他們很難建立一支可以在中國隨處流動的核心管理團隊,亦因此減慢了在內地的本地化過程(《信 報》二○○四年七月十日,「太古何禮泰的中國經驗和香港情」)。

拋棄「夜郎自大」心態

  究竟是不是?在文化上,中國人作為創業東主流徙海外已是司空見慣,但其他階層(包括管理階層)的中國人卻不願離鄉背井?然而,很明顯地,香港人不應移民內地是脫離現實,亦不應把細小的香港塑造成「現代夜郎」。

   第三,追求社會平等之下,不喜歡任何政策有優化及精英化的文化傾向.正如中國人對安排老人家入住老人院被視為棄如敝屣一樣,消除港人北上障礙也會遭受同 一抨擊。因此,必需強調雙向流動政策取向是製造可能性,重點是移去不必要的障礙,賦予選擇能力(empower),而不是勉強、棄置或強迫,也不是威迫利 誘。

  這些選擇背後是根據經濟條件作出,人口因而根據供求而自由流動,促進雙向流動最終是為了符合香港長遠經濟發展的資源分配格局,讓自由市場發揮作用.政策的出發點必需是維持「一國兩制」框架不變,切實保障《基本法》賦予港人的各項基本權利和自由。

  總結來說,促進人口雙向流動的政策不着意在短期內削減福利開支,而是確保福利制度的可持續性.政策也是「軟性的」,賦予港人更大選擇可能性。





熱了聖誕冷了春節 - 信報


  「熱了聖誕,冷了春節」,內地有這種說法,形容聖誕節、情人節等所謂「洋節」,年年加溫;相反,人們對中國傳統節日如中秋、重陽、端午甚至是春節卻日益冷淡。(參北京工商大學教授梁小民《解放日報》二○○六年十二月七日「經濟學內外」)

   有文化論者及傳媒擔心春節年味愈來愈淡,傳統節日漸失,「挽救和保護我們的傳統節日已是刻不容緩。因為:我們是中國人,我們不能丟失中國文化的 『根』!」(《遼寧日報》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讓傳統節日紅火起來」)河南民俗學家高有鵬教授更在去年發表《保衛春節宣言》。

  與 此同時,春節在海外卻愈來愈受到重視。愈來愈多外國政要在春節時向國內的華人拜年,在法國,二○○四年春節期間巴黎香榭麗舍大街春節遊行有七十萬人觀賞, 二○○五年法國郵局更首次發行中國雞年郵票;紐約市旅遊局在旅遊手冊中將唐人街迎新活動列為「不可錯過」的精彩節目。

香港「年味」遜他人

   香港作為中國人的國際都會,春節旅遊有沒有吸引力呢?答案是「否」,因為香港春節的「年味」及不上他人。在外國人的印象中,華人的春節有放鞭炮、掛紅燈 籠、舞龍和舞獅,香港有多少?在中國人心底裏,沒有嗶嗶啪啪聲,就缺少節日氣氛。「爆竹一聲除舊歲」,香港人數十年來一直沒有感受過,但去年春節,不少內 地城市開始有限度開放爆竹(內地稱為鞭炮)禁放令,重溫已有二千多年歷史燃放爆竹新年氣氛。港人只有羨慕的份兒;沒有爆竹燃放,正影響香港的旅遊地位。

  在首都北京的解禁最具象徵意義,北京市民可以從除夕到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單在年初一凌晨,清潔工人便清理了四百五十八噸爆竹廢屑。十多年前,內地共二百八十二個城市先後制訂全面禁放煙花爆竹的法規,但至今已有百多個城市「禁」改「限」。

   香港在六七年暴動期間,有人利用爆竹的火藥製作炸彈,因而全面禁止販賣及燃放爆竹。其後,一直以人身安全為由沒有解禁,是否因噎廢食呢?事實上在新界鄉 郊地區,燃放爆竹根本從沒停止。海外及內地大城市紛紛轉「堵」為「疏」,香港為何自貶城市管理能力?確保燃放爆竹活動安全有序,有多個方案可以考慮。

解禁爆竹全球趨勢

   第一,將部分有旅遊發展潛力的空曠地方劃定為燃放特許地區,發展為新的旅遊點。燃放特區可以作出招標,中標企業需派員確保安全措施及維持秩序。政府亦詳 細規定了允許燃放的時間、地點和煙花爆竹的種類。在春節以外的其他日子,市民、團體或企業都可以向指定政府部門(如消防處)申請燃放爆竹的特許牌照,當然 必需要依照安全措施進行,當局到時會派人到場監察,申請人亦要支付牌照費,將燃放爆竹活動寓禁於徵。

  第二,限制銷售渠道,例如,北京市民只可以在特許的銷售網點購買煙火爆竹,而其入口的爆竹產品,事前向當局申請,接受監督和管制。更嚴格的做法是詳細規定爆竹的規格,包括用藥量及火藥的化學成分等,確保在生產、運輸、銷售和使用上安全及符合環保標準。

  第三,如果大眾不認同解禁爆竹,那麼香港應發展電子爆竹取代之。在大前年十一的元朗廈村鄉舉行的太平清醮,便曾電子爆竹來作啟壇儀式。政府可考慮批出地方讓有興趣企業或團體,經營電子爆竹。

解禁爆竹已是全球趨勢,管制森嚴的新加坡也解除了實行三十二年的禁令,紐約市也在禁放鞭炮八年之後,改禁為限,去年更在年初一中午在林則徐廣場燃放五十 萬發爆竹。海外及內地大城市紛紛轉「堵」為「疏」,香港為何自貶城市管理能力?長此下去,香港還有什麼春節旅遊吸引力,自甘放棄中國國際都會的地位?

公屋需求與定期租約 - 信報


    根據《房屋委員會二○○五╱○六年度年報》指出,「年內,房委會透過公屋計劃,為大概四萬一千個家庭提供新居所,其中約三分之二單位是編予輪候冊申請人。這類申請人對公屋的需求仍然殷切。」

  公屋計劃展開了五十多年,已經有六十八萬多個公屋單位落成,「殷切需求」來自哪裏呢?不少人將公屋視為協助脫貧的重要途徑。事實究竟是怎樣呢?申請入住公屋的主要是何許人?

公屋功能改變

   根據《香港統計月刊》(二○○七年二月)專題文章「公屋輪候冊申請人統計調查」(以下稱《申請人調查》),愈來愈多申請戶是來自現有公屋及居屋住戶,由 一九九九至二○○○年的百分之二十七上升至○五至○六年的百分之三十五。因此,現時公屋申請戶有三分一是已經享受政府在房屋上的津貼。根據《年報》(四十 五頁),公營房屋的主要目標是提供予不能負擔私人樓宇租金的家庭,但現時申請戶中有三分二是面對私人樓宇租金,他們應否享有比公營房屋住戶較高的優先次 序?

  不少人在腦海中有一種印象,很多貧窮戶住在床位、閣樓或板間房,環境惡劣,需要「上樓」公屋獲得符合人道的居住生活水平。住床位或 閣樓的公屋申請戶在一九九九至二○○○年有三千多戶,住在臨時房屋的有近九千戶,到○五至○六年,分別下跌至二千及五千。相反,佔用整個居住單位的申請戶 由六成上升至七成。可見,輪候冊申請戶上樓前的居住環境有大幅改善的迹象。

  還有,是不是有很多綜援受助者申請「上樓」?答案和一般人的 印象不同的是,申請戶中,只有百分之十六為綜援受助人。相對於六十八萬多的公屋單位中,有百分之二十住戶(即十三萬多戶)為綜援受助人的比率,已獲得公屋 單位的綜援受助戶比輪候申請公屋的綜援戶比例更高。有八成多申請戶並非綜援戶也側面地顯示,公屋的主要功能不再是協助貧困者。

  不再主要協助貧困者,公屋有什麼新功能?

  第一,愈來愈多申請戶是希望自組新家庭,在○二至○六年度期間,四至六成申請戶表示,他們獲配公屋單位後,會脫離現時的住戶;在一九九九至二○○○年度則只有百分之二十六。可見,近年來,申請公屋已經變成分戶的重要途徑。

   第二,在二○○五至○六年,二十萬輪候公屋的申請人中,有約三成來自居港少於七年的內地移民(新移民),而在一九九九至二○○○年,新移民只佔百分之十 二。最近七年內(以○六年一月計)來港的新移民中近三十六萬人,即約三分一住在公屋,另有一成半輪候公屋。換句話說,一半新移民正申請或已經成功申請入住 公屋。也可以說,每年有五萬個持單程證來港的新移民,其中一半即二萬五人會尋求「上樓」。

鼓勵「尋租」行為?

  可見,公屋愈來愈成為港人和內地婦女結婚後第一安居的地方。

  回頭再細想,房委會所強調的公屋「殷切需求」是否真的?

   房委會訂定目標,將申請戶平均輪候時間維持在約三年水平,而房委會已經超標完成。在○五至○六年,一般申請戶平均輪候時間已降至二年,較九十年代末六點 六年平均輪候時間大幅縮短。有多少人覺得輪候很快便成功,先獲得公屋單位「着數」才慢慢打算?一打入公屋住戶行列便可享有廉價物業(起碼有十四年不能被單 方面終止租約),又可能享有購買居屋優惠,現時的公屋計劃有沒有鼓勵「尋租」行為?

  房委會進行公屋租金政策檢討時曾諮詢市民,推行「定 期租約」的意見。現時公屋單位租出後是沒有終止的期限,除非根據《房屋條例》的規定發出通知終止才結束。如果推行「定期租約」,便可以明確表示,租戶並沒 有永久居於公屋的權利,應該予真正有需要者才可享有。因此,當租約期滿,署方應該重新審查其資格,是否應該獲得續租的安排。

合理化使用公共資源

  不過,最近公布的《公屋租金政策檢討報告》卻提出荒謬的理由,否定「定期租約」的可行性。報告書指出,「定期租約」令每個單位的租約屆滿日期都會不同,又必須訂明租約期內的租金水平,很難根據以入息為基礎進行租金調整。

  筆者認為,政府建議公屋租金每兩年檢討一次,因此所有「定期租約」都一律訂在開始租約之後第二個檢討期止。也就是說,「定期租約」最短為稍多於兩年,最長為稍短於四年。在這個安排之下,「定期租約」結束日期一致化,行政費用可以大幅減少。

  另外,筆者不明白為什麼不能在租約內寫明,以公平、公正及清晰的方程式進行租金調整。若能如此落實,房委會仍然能夠在不增加行政麻煩之下,靈活調整租金。更重要的是,當公屋主要功能不再是脫貧途徑時,「定期租約」是合理使用公共資源必需的做法。


逍遙投資 投資方法必須安全進取 - 經濟日報


  相信很多人都想提早退休,過着逍遙自在的生活,要做到這一點,積極管理自己的資產是重要的一步。但不少女士對「投資」一詞望而生畏,作者鄭建生博士便透過《逍遙投資,你也做得到》一書,幫助女士們排除這個心理障礙。

不要埋頭苦幹

  作者提到一位碩士畢業的朋友,對將來沒甚麼計劃,只知埋頭苦幹,而她為了照顧兒女,連做facial的時間也沒有了。作者認為,我們應該立定方法,面對未來,才能避免成為只顧目前,不敢面對現實的鴕鳥。

置業並非最佳選擇

   很多人置業源於需要一份「安全感」,但假設動用60萬首期買入一層200萬的物業,如果不買樓,用有效的方法將60萬元本金增值,假設年回報率為 25%,理論上,12年多便可以變成一千萬;而買樓收取的租金,現時的回報率已肯定低於供款率和通脹率,加上維修及欠租等「風險」,以及未來樓價不會大升 的預期,作者認為,置業是一種貯存資產的方法,而不是良好的投資方法。

「先逍遙、後發達」實踐方法

  逍遙投資就是要先放下心理負擔,進行安全、進取的投資,而並非投機炒賣;此外,投資者毋須變賣現有的資產,更毋須斷供任何供款或儲蓄,只是善用閒置的資產和資源投資即可。這種投資希望做到「先逍遙、後發達」,因此要不斷鍛練「投資心法」,增強應變能力,並做好風險管理。

以「逍遙投資法」劃分4大類股票

1.須嚴格執行止蝕的股票

  這類股票沒有太多基本數據支持,但卻估計在短期內會暴升,屬於炒作類別。一旦因市況逆轉而信心又不足,便應沽貨離場,這種股份投資比重應限制於資產總值的10%。

2.須嚴格執行入市、止蝕及套利方法的股票

  有業績支持、前景良好、有盈利增長及「抵買」的股票。

3.須嚴格執行入市及套利方法的股票

  如果買入了這類股票,因它一時波動而止蝕賣掉會感到後悔,故此投資於這類股份毋須止蝕。不過要採取這個策略,股份的需要有較高的防守性,該企業亦要比第二類股份有更清楚的往績,投資者心中亦要有「只會買貴、不會買錯」的心態。

4.毋須執行止蝕的必買股

  這是心中的一隻必買股,是預計當年會有最大升幅的大型企業。這類股份也不用執行止蝕,但買賣策略和以上三類股份有所分別。

  逍遙投資法不鼓勵投資者分段入貨,如果覺得應該於某個價位買入股份,就應該一次過投資。因為如果認為將出現更低的買入價格,便應該遲些才買;如果擔心現在不買,股價上升後會錯失投資機會,那麼現在就應該多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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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尚名牌 欠缺理性

  有時候,理性的金錢價值,會給主觀的崇洋價值比下去,崇尚名牌的心態就是其中的一個例子。

   作者指出,大部分買名牌、好炫耀的行為,都是一種自我肯定的表現。一般比較慾愈重的人,自我價值就愈低,就更要用消費能力或外在的事物來證實自己價值。 但一個人的身價是否從身上穿戴的名牌看出呢?不少隱形富豪根本不能從他的外表看出他有多少財富,而李嘉誠亦毋須用法拉利跑車來證實自己的身價。

  需要追求被他人肯定的人,也就愈容易在投資行為上出現非理性和錯誤的決定,影響成功機會。